甲方(参展单位): 乙方(承办单位):成都奥力焊研行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/邮编: 地址:成都市二环路东一段29号(610051)
电 话: 传 真: 电话:028-83250690、83249861传真:83285770
负 责 人: 联系人: 负责人:王小宝、马红联系人:谢芳刘坚宋勇
E-mail:E-mail:hanbohui@sina.com或weld114@126.com
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参加于2006年3月8~10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2006’国际焊接与切割商品交易会,双方针对本展会的各项目订立以下参展合同:
一、参展单位租用展位的区域、数量及价格
国内 |
国外 |
分类 |
3×3米标准展位 |
半个展位 |
光地(36m2起租) |
3×3米标准展位 |
光地(36m2起租) |
A类 |
7500元/个 |
不设 |
700元/m2(不含展具、电源插座、地毯。)
|
1500美元/个起 |
150美元/ m2(不含展具、电源插座、地毯。)
|
B类 |
6500元/个 |
不设 |
C类 |
5500元/个 |
3500元/个 |
D类 |
4500元/个 |
2600元/个 |
优惠政策:一、6个(含)以上12个(不含)以下展位享受9折优惠;二、12个(含)以上18个(不含)以下展位享受8.5折优惠;三、18个(含)以上展位享受8折优惠。
甲方租用: 类标准展位 个,光地 m2,展位费: 元,
按政策优惠后展位费 元,并保证按时付款。
● 温馨提示:会刊及现场广告报价、民用及动力电报价、展品运输、预订酒店等事宜详见后续《参展手册》。
二、 汇款方式 (汇单上请注明“展出费”)
·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,甲方须在签定合同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全部展位费用的30%作为订金;2005年12月10日前再交付全部展位费用的50%,2006年2月10日前交付剩余20%的展位费用,乙方将根据到款先后顺序安排展位。如甲方在签定合同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展位费用,则享有优先选择展位权。
收款单位:成都奥力焊研行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:成都商业银行成华支行
帐号:06012010211095900015 |
三、其他条款
·凡未能按期全额交款的展位不予以保留,如甲方中途退展,乙方将不退还已付展出费用。
·甲方保证展出展品与技术的合法性,保证其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问题。
·如非不可抗力因素,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,否则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·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所述内容,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(盖章)乙方:(盖章)成都奥力焊研行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签字: 签字:
签署日期: 签署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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